為便于社會了解掌握《哈爾濱市公共停車場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有關內容,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針對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讀:
一、《方案》出臺的背景
前段時間,我市出臺了《哈爾濱市鼓勵社會投資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但從操作層面看,一些事項還需要進一步與之配套和明確。一是工作機制需進一步捋清;二是職責分工需進一步明確;三是工作任務和目標需進一步明確;四是工作程序需進一步明晰。鑒于以上情況,有必要出臺《方案》,更好地推進指導我市公共停車場建設。
二、《方案》明確的重點內容
《方案》屬于規范性文件,分工作目標、工作內容、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保障措施4部分內容。同時,將“停車場項目主要審批工作程序指南”和“2017年停車場建設實施計劃”附后發布。
(一)確定我市停車場建設總體工作目標
明確了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以解決百姓關心問題為宗旨,按照規劃統領、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總體建設原則,提出了成熟一批、啟動一批的工作方法,將逐步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作為工作總目標。
(二)提出了具體工作內容和方法
結合哈爾濱實際,提出5項工作內容,一是中心區域選址新建。通過強化土地資源復合利用,結合中心城區綠地廣場新建改造,結合棚戶區改造,結合人防項目,同步規劃建設地下停車場。二是鼓勵企事業單位自建。通過強化政策引導,簡化便捷行政審批等措施,鼓勵引導機關、醫院、商場等公共停車需求較大的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三是新建項目足額配建。合理調整新建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切實發揮配建在停車場供給中的主導作用。四是閑置地塊臨時辟建。利用征拆完成或部分完成,且暫未開發利用的閑置地塊設置臨時地面停車場。五是交通樞紐合理結建。結合地鐵建設,因地制宜改建設地下停車場或P+R停車場。
(三)明確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哈爾濱市成立由王沿民副市長任組長,王憲民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各區和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任組員的靜態交通建設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城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工作。在對各部門職責分工的同時,要求各區政府完善區級靜態交通建設領導小組,建立運轉高效的工作體系。進一步突出區屬地化建設的原則。
(四)健全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機制。建立項目信息管理及月報制度,對影響項目進展的關鍵環節、節點等重要事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會研、催辦等形式督促各項工作盡快落實辦結。二是提高審批效能。明確提出對市政府批準實施的公共停車場項目,在項目投資主體確定前或土地出讓前,選址立項階段的行政審批工作按照《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產業項目政府投資公益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審批流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執行;確定項目投資主體后,按照政府代辦程序進行行政審批,提高審批效率。三是強化政策支撐。下一步將研究制定《哈爾濱市鼓勵利用自有用地設置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的有關意見》,簡化審批規程,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通過自建、合作等方式利用自有用地設置機械停車場;研究制定《哈爾濱市停車場建設獎補資金兌現實施細則》,保障財政獎補落實。
(五)對停車場項目主要審批工作程序進行了梳理
對項目規劃選址階段、土地供地階段、項目審批階段、工程施工許可審批階段等4個階段,包括項目選址、出具規劃條件、項目立項、黃證、綠證辦理、人防工程審批、施工許可等共16項審批內容進行了細致梳理,使停車場前期手續辦理流程一目了然,更便于實際操作。
(六)明確了2017年停車場建設目標任務
根據各區停車需求情況,確定各區和全市建設總目標。2017年道里區、南崗區各啟動建設3500個以上公共停車泊位,香坊區、道外區各啟動建設1500個以上公共停車泊位,其它各區分別啟動建設500個以上公共泊位,確保全市啟動建設10000個以上公共停車泊位。
(聯系人:市建委曲建軍,聯系電話:87395173)
哈爾濱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