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天津市出臺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設計深化編制規定,要求預制構件生產之前應進行裝配式建筑專項深化設計。
該市要求主體建筑設計單位對構件拆分方法、構件配筋及構件連接節點設計負責,確保承載力、連接以及對主體結構的影響均符合主體結構設計的要求。在方案階段應進行裝配式專項設計“技術策劃”,以確保所設計預制構件型式在當地具備生產能力。在施工圖設計中,應在平面圖中用不同圖例注明采用預制裝配式構件位置,標示預制裝配式構件的板塊劃分位置,并標注構件截面尺寸及其與軸線關系尺寸,控制尺寸及一體化裝修相關的預埋點位。裝配式建筑宜采用BIM技術進行設計,通過建立裝配式建筑戶型庫、建立裝配式建筑構件產品族庫,實現設計標準化和構件規格化,促進各專業間設計協同。基于BIM技術所構建的設計平臺進行預制構件及各類預埋預留件進行設計,利用碰撞檢查與自動糾錯功能,檢查校對各專業施工圖的設計沖突。
(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