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培育市場主體、搭建服務監管平臺、籌集租賃房源、規范市場秩序,全面推進住房租賃工作。記者從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獲悉,我市發布《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從工作目標、積極培育租賃市場主體、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住房租賃監管、保障措施等幾方面,加快培育和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
實施意見確定了工作目標:到2020年,培育一批國有、混合所有及民營等多種供應主體的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基本形成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形成便民高效、規范有序、體制順暢的住房租賃監管服務體系,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發展住房租賃國有重點企業、租房落戶、子女入學、房屋改建、住房租賃備案、服務平臺建設等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確保全市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穩步發展。市直相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強對住房租賃市場的聯合監管,明確責任分工,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等各方面的作用,實施網格化管理,推動房屋租賃市場規范有序發展。各縣區(開發區)要結合轄區住房租賃市場情況,盡快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實施意見指出,將強化租賃企業、經紀機構及人員信用監管。房產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將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及人員信用記錄納入臨沂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聯動機制。對誠實守信、規范經營的租賃主體,予以公開表揚,并依規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機構,將其納入租賃平臺黑名單,對外公示,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政策聚焦
1.2020年我市民營住房租賃企業不少于10家
實施意見指出,積極培育租賃市場主體,扶持國有企業發展規模化住房租賃,鼓勵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規模化住房租賃服務,引導房地產中介機構規范住房租賃服務。
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市級層面統籌明確不少于2家國有企業,縣區級層面由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確定至少1家國有企業,開展政策性和市場化的住房租賃工作。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住房租賃企業申請工商登記時,經營范圍統一規范為住房租賃經營,享受國家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相關支持政策。2018年發展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賃企業不少于4家,到2020年不少于10家。
充分發揮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用,提供規范的住房租賃居間服務。建立健全住房租賃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信用管理制度,強化中介機構備案管理,全面推行中介人員實名服務制度、服務項目明碼標價制度。引導開展行業自律,發展樹立一批誠信度較高的房地產中介機構。
2.鼓勵企事業單位自建租賃住房
實施意見要求,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政府主導適當新建租賃住房,支持開發企業自持租賃住房,盤活存量住房,試行將符合條件的商業辦公類用房改建用于租賃,同時,鼓勵企事業單位自建租賃住房。
根據臨沂市城市建設規劃和相應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在中心城區選取部分新增住宅用地配建2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含租賃性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將相關指標納入建設條件意見書,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部門或機構。
支持開發企業自持租賃住房。在中心城區試點,對部分擬出讓的住宅(商住)用地設定配建一定比例的自持租賃住房。企業自持的商品住房應全部用于租賃,自持期限內不準分割轉讓,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得超過10年。要求在不動產登記文書中注記“不得分割轉讓、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鼓勵住房租賃企業收購、長期租用、受托經營閑置住房、庫存商品住房、公寓等,用作租賃房源。各縣區(開發區)拆遷安置后剩余閑置的安置房源,可轉為租賃住房。對于已經竣工、具備入住條件,但長期閑置的經濟適用住房,可以采取政府回購、租賃企業購買、補繳土地出讓金等方式,盤活存量房源,擴大租賃住房供給方式。
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改建后的租賃住房,水、電、氣等方面應達到相關建設標準,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價格標準。
在企業較為集中的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產業園區,鼓勵集中建設租賃住房,主要用于解決企業或園區內創新創業人員、新就業職工和引進人才等住房困難問題。鼓勵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以及用工規模較大或引進人才較多的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建設用地按規定建設租賃住房,優先用于本單位職工和引進人才。
3.租房提取額度不與公積金月繳存額掛鉤
實施意見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持,提供金融支持,給予稅收優惠,并實行鼓勵住房租賃消費優惠政策措施。
支持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或發放租賃補貼。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的,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租房提取額度提取公積金;同時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房提取額度不與公積金月繳存額掛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經濟發展和租金水平,每年調整租房提取額度,并向社會公布。全面推行公積金業務網上辦理,通過聯網核查、信息共享獲取自住住房和租賃住房信息,減少提取公積金辦理要件,簡化辦理手續。
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優惠貸款利率的定向金融產品,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比照保障性住房建設或者棚戶區改造貸款優惠條件發放長期低息貸款。
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對個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哈爾濱家裝公司,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按國家規定扣除相關費用。
嚴格落實住房租賃合同備案制度,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作為享受住房租賃優惠政策的必要條件。承租人可憑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等證明材料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享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子女享受義務教育相對就近入學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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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深化住房租賃網格化管理體制。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逐步建立健全市、縣區、街道(鄉鎮)、居(村)民委員會四級住房租賃管理體制,實施房屋租賃網格化管理。在街道辦事處設立房屋租賃服務站點,將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工作委托至街道(鄉鎮),由社區、居委(村委)結合流動人口管理,做好房屋租賃基本信息登記工作。建立糾紛調處機制,及時化解租賃矛盾糾紛,實現房屋租賃管理與服務工作重心下移。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按規定期限,到房屋所在地的縣區(開發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管理部門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來源:沂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