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以更好更快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為導向,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意見》提出,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2019年上半年,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省(自治區)和地級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到2019年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試點地區繼續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提高審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意見》提出,要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一是統一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逐步形成全國統一的審批事項清單。合理劃分審批階段,每個審批階段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制定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地方進一步細化審批流程。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推行區域評估和告知承諾制。二是統一信息數據平臺。地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整合建設覆蓋地方各有關部門和區、縣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國家相關系統對接。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要與國家和本地區各城市相關系統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三是統一審批管理體系。整合各類規劃,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哈爾濱裝飾公司,實現“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各審批階段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整合申報材料。建立健全審批配套制度,“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四是統一監管方式。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
《意見》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各地方人民政府要承擔改革主體責任,制定改革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改革任務。對于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來源:新華社)